9月15日,江苏省启东市安委会向各部门、镇乡、开发区印发了《启东市规模型公共聚集场所安全评估及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成为安全评估标准的核心内容。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地方标准相继出台后,采取何种形式、措施推进场所贯标工作有效,持续地开展成为棘手的问题。受《南通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及分类监管办法》的启发,从5月份开始,启东市消防大队会同安监局着手制订公共聚集场所相关规定。文件由消防大队起草,期间广泛征求公安治安大队、经文保大队、派出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镇乡及劳动、人民银行、保险、工商等单位的意见形成识。
评估对象中,各类公共聚集场所限定一定规模,评估标准分“基础管理”和“安全设置与现场管理”两部分,共100分;评估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评估等级与相关奖励、制约机制挂钩;针对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检查频次和处量办法;评估工作由安监、公安共同部署,有关主管部门和镇乡配合。
由安委办牵头,8月上旬,启东市首批符合标准的84家场所统计到位;8月18日,组织评估人员宣贯培训;8月20日,召开被评估场所动员培训;9月底之前,安监、公安(消防)、主管部门分类牵头实施评估;10月份组织验收复评。启东市消防大队将抓紧契机,依靠相关部门,公安各警种和基层组织力量,以评估指导场所标准化管理,以分类监管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打击可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努力使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迈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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