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区域灭火救援协作机制,实现联勤联战,极大地提升了社会整体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城镇化、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聊城各类产业集群发展,一大批大型建筑项目相继建成投产,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天然气管线遍布城区,化工火灾、车辆交通事故等各类突发灾害事故呈上升趋势,给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2006年10月21日,聊城热电责任有限公司1000m3的柴油罐发生火灾,威胁着临近罐区和厂区2万多职工、群众的安全。聊城消防支队迅速调集了9个消防中队的20辆消防车、12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大火、疏散人员。虽经全体官兵的不懈努力,但终因车辆、器材装备性能差和灭火剂不足等原因,致使灭火工作一度受挫。后在71901部队、中原石油勘探局消防支队、聊城输油处濮阳站消防队和济南市、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协同下才将大火扑灭。
“10·21”火灾发生后,支队专门召开了战例研讨会,一致认为,当前全市消防基础薄弱,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力量较为单一,各类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比较匮乏,作战能力仅能满足一般灾害事故的处置,无法形成立体化、综合性的灭火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很难做到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会议就构建科学合理的跨区域灭火救援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综合实力,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会后,支队专门组织人员对聊城及周边区域消防站点布局及灭火救援资源分布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协作机制的构想,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峰海批示:“要加大对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同时要抓紧建立完善由周边市、部队、油区消防单位组成的消防抢险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抢险灭灾能力,确保聊城安全。”根据林峰海市长的批示精神,消防支队在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积极与71901部队、中原石油勘探局消防支队、聊城输油处濮阳站消防队等聊城及周边的主要消防救援单位进行商谈、协调,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协作”的宗旨,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近2个月的探讨,初步达成了建立协约式团体组织的意向,并成立了联合协作筹建小组,负责起草制定协作章程和协议草稿。
2006年12月21日,在林峰海市长主持下,4家协作单位召开了首届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协作机制联勤会议,通过了《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协作章程》,签署了《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协作协议》,将聊城及周边区域的灭火救援力量全部纳入协作范围,标志着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协作机制正式成立。协作机制成立以后,又在山东省消防总队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协作机制逐步进行了完善,修订了协作《章程》和《协议》。协作单位间建立了应急预案、作战指挥、预警、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健全了联勤会议、联勤轮值、应急响应、新闻发言人和综合保障制度,使协作单位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协作机制的规范运作。协作成员单位建立年度值班制度,由成员单位轮流值班,每年召开一次区域协作联勤会议,至少举行一次联合作战演练。发生灾害事故时,根据灾害事故严重性和风险预警等级,分别启动灾害事故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等级。当协作区域发生一般灾害事故时,由责任区消防队处置为主,同时,责任区消防队可调集距离事发地最近的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先期处置。当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由联勤会议主席启动联合作战预案,调集成员单位车辆及人员装备到场参战。在联合作战行动中,实行属地指挥,协作单位应本着依法、及时、无偿、互助的原则,从人员和器材装备上尽最大可能提供援助。协同作战本着就地补给为主、协作单位供应为辅的原则,整合消防资源配置,使之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逐步形成了指挥统一、平战结合、联勤保障、反应快速、协调有序的区域保障体系。2007年12月26日,聊城消防支队组织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了协作年会,对进一步加强协作机制建设,提高联合灭火救援作战能力,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协作单位还举行了大型联合灭火救援演练,使协作各方参演队伍得到了进一步锻炼,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展示了协作机制的强大合力。协作年会的召开和联合灭火救援演练的成功举行,使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协作机制从构想到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聊城及周边区域灭火救援协作机制的建立,形成了指挥统一、资源共享、反应快速、协调有序的区域灭火救援协作体系,有效地增强了灭火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事故施救能力、协同调度能力和战勤保障能力。
(三)创新消防警务机制,变被动为主动,建立消防安全动态监管新模式。
火利在于善用,火害关乎慎防。消防监督工作的出路,关键在于改革与创新,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抓住矛盾的聚焦点,全力推进消防监督领域和方式的转变。聊城消防支队“一班人”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消防警务动态监督管理机制,有力地推动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落实。
――打破派出所单兵作战模式,实行“双向派驻”工作机制。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一直是聊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切实掌握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盲点、难点问题,2006年3月,支队组成4个调研组,深入全市139个基层公安派出所进行实地检查调研。通过广泛调研发现,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基础相对薄弱,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不到有效落实。同年5月31日,支队提请市公安局组织了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员业务理论考试。在这次考试中,全市共139名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监督员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在50分(满分100分)以上的48人,占参考人数的34.5%,消防监督员队伍消防业务水平普遍较低。
如何破解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不落实、业务不熟悉的难点,切实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上了支队党委议事日程。支队党委“一班人”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推出消防文职雇员派驻公安派出所工作机制。2006年10月份,支队从全市遴选26名业务水平较高、聘用两年以上的消防文职雇员长期派驻到消防工作任务较重、列管单位较多的城区派出所工作,指导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以及“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协助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九小场所”、社区、单位进行排查摸底,建立起较为完整规范的消防基础业务档案;配合派出所民警深入“九小场所”、社区、农村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做好社区消防宣传工作,使消防工作能延伸到最基层。2007年9月下旬,在全面总结推广消防文雇员派驻派出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支队又提请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安派出所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民警,以干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工作,实行全日制,每期至少3个月。这一措施的实施,使消防文职雇员派驻派出所的“单向派驻”,变为消防文职雇员派驻派出所跟踪指导和派出所民警到消防大队学习、实践的“双向派驻”。
实施派出所消防工作“双向派驻”机制,切中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关键,使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与消防业务部门建立起了“交叉点”,实现了无缝联接,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管理的业务素质,提升了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推动了全市派出所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
――打破属地管理模式,实行火灾隐患互查工作机制。2006年初,支队针对有的县市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基层消防监督水平低等问题,导致消防监督执法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在全市消防部门开展了火灾隐患互查工作机制,即为每半年和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期间,支队抽调支队机关和各大队业务骨干,组成互查小组,由支队党委成员带队,对各县(市、区)实施异地交叉互查,实地检查各地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开展互查活动,各基层消防监督员交流了消防工作经验,提高了消防监管业务水平,促进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时,有效地消除了地方保护主义,推动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打破常规工作模式,实行“错时”检查工作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公众聚集场所为主的消防安全高危行业进入了迅猛增长阶段。由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管理水平不高以及经营时间段上的特殊性,尤其是夜间营业时的消防安全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状态,导致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频频发生。为最大限度地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需要,支队打破传统的“八小时工作制”,按照火灾信息主导警务力量配置的原则,积极拓宽消防监督思路,大胆改革消防监督执法勤务制度,探索和实施了监督执法“错时”工作机制。2006年4月份,支队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消防监督执法“错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建立“错时、流动、交叉、联合”检查制度,把有限的消防监督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纠正消防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核实、查处群众举报。为切实抓好消防监督执法“错时”工作制的落实,支队出台了相关规定,就“错时”监督检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措施、程序、纪律、制度、组织、保障等作了规定,明确各程序、各环节的要求和责任,对涉及到的办公秩序、警力调配、福利权益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逐步建立起了检查、督导、报告等完整的消防监督执法“错时”工作机制,科学整合了警力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了消防监督检查中存在的“盲区”,切实提高了消防监督的时效性,实现了对动态、复杂环境下的火灾危险的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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