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装置(以下简称灭火装置)用于扑灭和隔离А、В、С类火灾和带电电器设备的火灾。灭火装置不能扑灭无空气参加既可燃烧的物质和碱性金属、酸碱性金属(铝,镁及它们的合金,钠,钾)引起的火灾。
根据喷嘴的不同,防爆型“布朗-8”生产了三种型号:
1.天花板固定,用于防护高度为3.5米的场地。
2.天花板固定,用于防护高度为3.5~6米的场地。
3.墙壁固定,固定在垂直墙面上,高度为2.5米的场地。
相应型号的灭火装置用以下符号表示:
-防爆型布朗-8CB----中高度,用于天花板高度为3.5米的场地;
-防爆型布朗-8B----高高度,用于天花板高度3.5--6米的场地;
-防爆型布朗-8H----墙挂式,墙壁固定。
结构和工作原理:干粉灭火装置由钢制球型外壳组成,内部装有灭火干粉,带电活化剂的气体发生器,上、下两个法兰盘,喷嘴和带刻痕的铝制爆破薄膜。铝制薄膜紧贴固定喷嘴的下法兰盘,上法兰盘用于固定带电活化剂的气体发生器和灭火装置本身。
灭火装置靠相应的信号启动装置和(或者)消防报警装置和(或)手动摁钮启动。
灭火装置的启动按如下方法进行:当活化剂接到电流脉冲时,气体发生剂被激活,壳内气体迅速膨胀,内部压力增大,将喷嘴薄膜冲破,超细灭火干粉向保护区域喷射。
使用领域:生产厂房,仓库,车库,营业厅等。
技术性能:防爆种类和级别:2ExsdIIBT4X
装有干粉的灭火装置总重量:12±0.3千克
外形尺寸:防爆型“布朗-8CB”
直径250±2毫米
高度350±10毫米
外形尺寸:防爆型“布朗-8B”
直径250±2毫米
高度380±10毫米
外形尺寸:防爆型“布朗-8H”
直径250±2毫米
高度350±10毫米
作用时间:不超过1秒
快速启动:不超过5秒
装灭火干粉的容量:7.8±0.5升
启动后装置内剩余干粉量:不超过10%
灭火装置扑灭A、B类火灾的灭火性能:
-防爆型“布朗-8B”的防护面积可达24.0m2
-防爆型“布朗-8B”的防护体积可达48.0m3
-防爆型“布朗-8СB”的防护面积可达32.0m2
-防爆型“布朗-8СB”的防护体积可达64.0m3
-防爆型“布朗-8Н”的防护面积可达32.0m2
-防爆型“布朗-8Н”的防护体积可达64.0m3
活化剂接触器的电压为6B时的启动电流:不少于700毫安
电流作用时间:不低于0.1毫安
检查电启动电路的安全电流:不超过150毫安
使用期限:不少于10年
使用环境温度:±50°С
灭火装置的固定部件应可承受的静负荷:60千克
连续工作的概率系数:不低于0.95
干粉喷射不均衡系数:К1(消防安全条例88-2001):1
计算灭火面积时场地不密封程度的核算系数:К4(消防安全条例88-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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