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四川汶川地区受灾群众目前的居住问题,国务院决定建设100万套过渡安置房。从新闻媒体上获悉,这些安置房的屋面、墙体材料大部分采用彩钢板覆面的聚苯乙烯板作为芯材制成的板材。这种板材的优点是防水、保温隔热;轻质、抗震;易于搬运与安装。但这种板材用于建造临时性住房或用于永久性建筑,特别应注意防火与防暑。
1998年6月10日,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批准颁布了JC689-1998《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强制性行业标准,1998年11月1日实施。笔者是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此标准即是当前建设安置房用的彩钢板覆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的产品标准。在标准中明确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以阻燃型聚苯乙烯泡沫作芯材,以彩色涂层钢板为面材,用黏结剂复合而成的金属夹芯板。
在原材料要求中规定:4.2芯材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应符合GB10801的规定,体积密度不小于18kg/m3、导热系数不大于0.041W/(m·K)、阻燃型(ZR)、氧指数不小于30%。
当时引用的是GB10801-1989隔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该国家标准已修订,新发布的标准编号为GB10801.1-2002绝热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标准中除了规定阻燃型(ZR)、氧指数不小于30%,还规定了燃烧性能为B2级。按照当时的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B2级为可燃材料。
综上所述,目前彩钢板覆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的“芯材”,大都是模塑成型的,通常称为EPS板。产品标准规定应采用阻燃型(ZR)、氧指数不小于30%、燃烧性能为B2级。B2级还是可燃材料。这是这种材料材性本身决定的,标准规定采用阻燃型EPS板,即着火后能自熄。聚苯乙烯板燃烧时,会发出有毒气体,对人体有害,严重的会使人窒息而死。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生产彩钢板覆面的聚苯乙烯夹芯板,或聚苯乙烯夹芯板作屋面材料与墙体材料,注意防火,可以避免火灾,或减少火灾后的损失。但目前市场上,有些假冒伪劣产品,生产板材的芯材采用的是不符合标准的低密度(18kg/m3以下),非阻燃型的聚苯乙烯板。在施工中因为电焊火花,或接近火源,引燃聚苯板,造成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事屡屡发生。
用彩钢板覆面的聚苯乙烯夹芯板,有良好的防水、保温隔热性能。冬天,室外的冷空气进不了室内,室内的热空气不会传到室外。但在夏天,室外的热空气不会传入室内,而室内的热空气也不能透过墙体与屋面散失到室外。同样,室内的湿气也不能通过墙体与屋面散失到室外。四川汶川地区夏天温度较高,而且空气中湿度很大,用这种材料制造的安置房在春、秋、冬季居住问题不大,但夏天高温湿热天气,如何降温、排湿,保证居住者的健康与生活,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且不可忽视的问题。
针对采用聚苯乙烯板建造救灾用安置房的问题,对防火与防暑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消防局与国家质检总局等联手对安置房的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对使用的建筑材料,从安置房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采购、进厂、生产等环节加强产品质量检查,尤其注意防火,对选用聚苯乙烯板作屋面与墙体材料的安置房应注意防火。夏天,室内应安装电扇等通风与排气设备,排湿散热。
2.生产安置房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与材料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生产,不得采用易燃的聚苯乙烯夹芯板等作屋面板与墙板的芯材,应采用阻燃型的聚苯乙烯板或难燃、不燃的材料作彩钢板覆面夹芯板的芯材。
3.安置房中的厨房、变电房等,接触明火或易产生火灾的地方,应采用不燃建筑材料建筑,并提高防火等级。
4.安置房集中地区,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即可扑灭。
5.加强宣传,提高安置房中居民的防火意识,尤其是居住在用聚苯乙烯板作芯材生产的墙板与屋面板安置房中的居民。不要将明火接近墙壁、屋面;做饭、抽烟、冬季取暖等均要注意。
6.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及挂靠所内的国家防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好位于都江堰市。该所与中心是我国研究与检测防火建筑材料的权威机构。笔者任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与防火材料标准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期间,曾与该所与中心领导与专家有过较多接触。因此建议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与四川省消防局共同负责四川汶川地区安置房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检测与监督管理,以保证安置房的防火性能与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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