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消防:首届十大评选报名火热报名中>>
频道推荐:2008《中国消防行业大全》企业榜>>
日前,公安部孟建柱部长签署命令,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清水河县消防大队原副大队长张占春同志追记一等功。
张占春出生于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1991年12月入伍。17年来,他使所在呼市消防一中队成为先进,2个多月把自己变成防火监督的行家里手,3个月改写了清水河县没有消防队的历史。每次抢险救灾,他冲在前;别人眼中的“烂摊子”、“硬骨头”交给他,从不谋私利又总能迎刃而解。在清水河县,垫付自己1.2万余元的工资,解决战士的实际问题;帮助重点防火单位,带领战士参加义务劳动,为驻地群众帮忙解困、捐资捐物,在官兵和群众中口碑极好。母亲遭遇车祸,他只是安顿到医院就重返工作岗位。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期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张占春始终牢记消防部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宗旨,无论是在灭火救援岗位还是在消防监督工作中,他都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此,张占春同志曾先后受到总队、支队嘉奖8次,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10月8日晚22时45分,由于积劳成疾,张占春同志牺牲在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的工作岗位上。
张占春同志去世后,其动人事迹在自治区各界引起了巨大反响,社会媒体纷纷报道张占春同志在短短十七年军旅生涯中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长陈朋山、宣传部长乌兰等领导就宣传弘扬张占春同志事迹作出了指示,公安部消防局冯凯文副政委、自治区公安厅赵黎平厅长、呼和浩特市云公和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先后亲自慰问了张占春同志家属,全区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也迅速开展了学习张占春同志的专题活动。自治区团委与团市委分别追授张占春同志“青年五四奖章”。2007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追授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呼和浩特市支队清水河县大队原副大队长张占春同志“草原消防卫士”荣誉称号。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