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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省政府26日召开的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浙江省将在浙江省范围内全面开展隐患普查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隐患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2007年浙江省共发生事故36577起、死亡7369人、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同比分别下降15.8%、5%、12.4%。其中,一次性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83起;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6起,同比增加5起。
浙江省政府在此间公布的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显示,温州市、省消防局因为温富大厦特大火灾事故死亡21人,被评为不合格。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指出,各个职能部门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罚款的罚款,该降低资质的降低资质,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决不手软。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绩业绩考核。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吕祖善表示,浙江省抓安全生产,要抓住“两个责任主体”,重点是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和广大中小企业。吕祖善说,浙江是中小企业占主体的省份,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分布在浙江省各个乡镇和村居,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安全条件差,事故易发多发。因此,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工作做好了,安全生产的基础就牢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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