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析:10月慧聪消防市场“黑马”冲出居第一 >>
11月13日,笔者从新疆阿克苏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了解到,近日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各县要求成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批复》(阿地机编[2007]81号),明确规定阿克苏地区各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副科级建制,设领导1名,消防队员的管理采取劳动聘用合同制。
随着阿克苏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消防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健全地区消防机构,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10月9日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专门制定下发了各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编制情况。
一是阿克苏市、库车县、阿瓦提县已有公安消防队,原则上不再成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完成城市消防队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是其它各县同意成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副科级建制,隶属于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上受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指导,除柯枰县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外,其它各县均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所需编制由各县内部调剂解决。
三是各县可根据消防工作需要,按标准自聘消防队员,消防队员的管理采取劳动聘用合同制。
此编制的出台,将大大促进地区各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从而使地区没有公安现役消防队的各县(市)尽快成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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