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肆虐防火人人有责>>
入伍14年来,他率领战士扑救火灾数百起,抢险救援上千次,解救群众5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被驻地群众称为“不怕死的消防兵”。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承德市公安消防支队副参谋长兼特勤中队中队长刘国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火海无情,生死考验面前,刘国总是冲锋在前。2003年5月30日,双滦区某娱乐场所发生特大火灾,17人被困,里面还有7个液化气罐,而楼上是上百家住户。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他第一个冲进火海,往返十几次抱出4个液化气罐、解救被困人员7人。战斗服烤焦了,他的前胸和手臂也多处被灼伤,但他却全然不顾。最终,被困人员全部获救,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2005年10月15日夜,大庙镇某公司3立方米氯气罐发生泄漏,有7人不同程度中毒,50米外是一个700多人的村庄。刘国临危不乱,一边指挥官兵疏散群众,一边带人解救出全部中毒人员。“堵漏计划”开始后,刘国放弃休息,再进重毒区,空气呼吸器三次报警,战友也换了三拨,可他却始终冲在最前面。4个小时堵漏成功,700多名群众安然无恙,刘国却因体力消耗过大,昏倒在地。
终日奔波,刘国无愧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可却对家人始终心存歉意。他新婚第二天直奔火场,10天婚假有4天4夜奋战在灭火现场;一次大火,3个小时之内他率部救出31名被困群众,却因此没能见到突发脑溢血去世的母亲最后一面。
刘国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如父母。他先后担任了7所学校、12个企事业单位的消防义务宣传员,还照顾着两位孤寡老人。
他的真情付出和无私奉献,感动了驻地群众,也得到了社会赞誉。刘国先后荣获省“优秀人民警察”、“十大杰出青年”和“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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