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走出国门的最早救火设备-激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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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桶,又称“机桶”或“水龙”,是一种人工操纵的喷水灭火设备。最初的激桶是用竹子制造,铜制激桶始于清代,先由外国传入,后在广东设有制造厂。激桶由两根铜管套在一起,里面有活塞装置,使用时把激桶放在水桶里,用力上下一掳,就把水抽上来,再用力下压,将水喷射出去,达到灭火的目的。
激桶长139厘米,口径5厘米,底部有许多进水孔,上部则有一块铜牌,其上横排刻有制造商招牌“同利号”及说明“本号精工巧造快械铜水龙、水枪,发客贵客光顾请认招牌为记。铺在粤东省城太平门外小圃园开张”字样。不仅写明了制造商的所在地,同时还具有广告宣传作用,说明当时的激桶制造商已经很注重制造品牌效应了。
激桶在我国清代、民国时期的消防史上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大清会典》记载,紫禁城内曾把308口当时被称为“门海”的大缸设置在宫殿前,专门为消防灭火做准备。这些大缸每口可贮水3000多升,由专人负责管理。从清朝康熙年间开始,紫禁城内还设立了“防范火班”,又称“激桶处”,即由专人管理激桶、负责火灾防范的机构。光绪三十二年,始改称“消防队”,人数一般为100到200人左右,使用了很多在当时十分先进的灭火器具,如云梯、火钩、激桶、木制抬龙等等。
又据《李朝实录》记载,清朝雍正年间,曾有“观象监启请制西洋国水铳器,上从之。本监官员许远入望燕中得来,乃救火灾者也。”就是说曾有一位名叫许远的高丽国使节,在北京看过一种救火器具的救火表演之后,回国禀奏国王,表示要向中国购买。引文中的“上”指韩国皇帝;“水铳器”即激桶;“燕中”即北京皇宫。有专家认为,这可能是我国救火设备走出国门的最早历史文献记载了。
清末民国温州诗人杨青在《慈慕山房笔记》中就有记载:“虽地方义会水龙勇于扑灭,而无消防队以为之倡,奋者有时而怠、整者有时而散。于是乎置洋龙,制器具,练习警士以充队兵,一闻火警,风驰电掣而出发。”此文中“洋龙”即指激桶。
随着消防器材的不断更新,尤其在新中国成立后,激桶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它在消防史上曾起过的作用,是不会被人们淡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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