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贺州市下达了2007年度财政预算,消防经费达到217.7万,首次突破200万元。与2006年的度财政预算相比增长了31.85%。
贺州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级市,辖三县一区,其中三县都为贫困县。由于市财政较为困难,市财政每年下拨的消防业务经费仅能维持消防支队办公、水、电等日常支出。消防站建设、消防器材的购置等经费严重不足。随着消防部队建设不断深入,消防部队参与灭火救援、处置突发事故任务明显加重,消防员的自身和装备建设都受到很大程度的挑战,贺州市消防经费不足与所承担消防保卫任务的矛盾日益突出。
今年以来,贺州市支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全市的火灾形势、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局主要领导汇报2006年消防业务经费的使用情况,说明2007年度消防业务经费的需求,解释消防业务经费比较紧缺的实际状况,反映消防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同时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到基层现场调研,使各级领导切实认识到消防工作在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了解到消防部队建设遇到的困难。最终,市政府将2007年市本级的消防经费财政预算定为217.7万元,并经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7年市本级的消防经费预算主要包括特勤消防站建设、消防抢险器材购置、官兵伙食补助以及正常的消防业务经费等项目和内容。
2007年贺州市本级消防经费预算与2006年的165.1元相比增长了31.85%。消防经费的增长为支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支队“三基”工程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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