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底前,全省各城镇居民社区、各农村村民委员会都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到2009年年底前,全省35个无灭火力量的县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城市建成区以及新建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消防队站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建成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1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意见》。
新增合同制消防队员1500人
根据城市消防保卫的实际需要,为缓解公安消防部队编制不足的困难,在尚未建立公安现役消防队站的县市,以及未按国家标准建设消防队站的城市建成区、新建的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园区等,按照要求在地方事业编制中或向社会招聘,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力争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35个县和城市建成区、新建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新增合同制消防队员1500人,实现县县都有消防队,使消防力量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队伍素质和战斗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农村乡镇也要建消防队
根据相关精神,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建立由乡镇领导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要将农村乡镇消防队建设工作列入县区市、乡镇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从2007年至2009年,用3年时间完成35个县和城市建成区、新建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2007年年底前,全省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城镇居民社区、各农村村民委员会都要成立义务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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