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湖南省矿难救援服务行为,湖南省物价局近日核定了矿山应急救援有偿服务费的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
专业化煤矿救护队与煤矿签订一年期限服务协议,其服务费标准是: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或重大安全隐患排除服务的,1万-3万吨矿井执行0.5万-0.8万元标准,4万-6万吨矿井执行1万-1.2万元标准,7万吨以上矿井执行1.5万元标准;提供瓦斯等级鉴定服务的,其收费标准是每矿井2000元。专业化煤矿救护队与非煤矿单位签订一年期限服务协议,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或重大安全隐患排除服务的,其收费标准是0.5万-0.8万元。
湖南省物价局指出,经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化煤矿救护队,接受不具备单独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小型煤矿的委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签订救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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