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5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在湘潭市召开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传达贯彻落实公安部“石家庄会议”和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精神,在全省全面部署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力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谈敬纯,省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林勇,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旭曦,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岳喜强、政治委员詹寿旺,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奇修等领导出席会议。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市州长、副秘书长,各市州公安局分管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防火处处长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谈敬纯主持。
上午,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湘潭韶山毛泽东遗物馆、步步高广场、莲城步行街、宝塔街道长塘社区四个试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观看了湘潭、长沙、衡阳、岳阳、郴州等5个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地区汇报光碟。观摩的4个试点单位完善有序的消防管理、规范统一的消防标识、齐全完备的消防设施给与会代表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2009年6月份以来,省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典型带路、逐步完善、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为突破口,在长沙、岳阳、湘潭、衡阳、郴州等5个地区进行了试点,在社会单位全面实施以“三规范”、“四完善”、“四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全省5个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组织专家制订了13类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在13个行业1000多家单位成功推广实施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所有试点单位的消防工作基本达到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的要求。
在下午的会议上,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奇修致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旭曦传达了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湘潭、长沙、衡阳、岳阳、郴州5个市政府领导作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经验发言;省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林勇宣读了《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公安部消防局王沁林副局长和省人民政府刘力伟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王沁林副局长指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湖南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得了明显进步,在积极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创新消防宣传方式等方面,都为全国创造了许多鲜活的经验,有些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通过实地参观湘潭市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和听取湘潭、长沙、衡阳、岳阳、郴州等地政府的经验介绍,感到湖南消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把握了规律、抓住了关键。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周强同志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刘力伟副省长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在全省部署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充分体现了湖南省委、省政府把“防火墙”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的态度和决心,充分说明了湖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王沁林副局长就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了三点指示:一是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紧密结合湖南省情、社情,紧紧抓住影响制约湖南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迅速在全省掀起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热潮,力争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显提高、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普遍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全面夯实、公安机关消防监管“四个水平”显著提升的目标。二是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切实把“防火墙”工程作为一项“社会工程”来抓,着力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要树立政府主导理念,强化部门协作意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群防群治思路,充分发动社会各届力量,共同参与,齐心协力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三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要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着力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模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担好构筑“防火墙”工程的主责。
刘力伟副省长充分肯定了湘潭等地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所取得的成绩。就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实现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消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惠民利民的大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二是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三年,全面完成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3年的努力,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六大突破: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上有新突破。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行三级“网格化”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1至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细化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上有新突破。今年,全省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市、县两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达标。在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新突破。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配备合同制消防员、1台小型消防车辆和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多元化消防力量建设上有新突破。推行“巡消一体”机制,巡逻警察、特种防暴警察、联防和巡防队员要承担起城市街面和乡镇初起火灾的扑救职责;实施“保消合一”,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坚持“防消结合”,公安派出所既要做好辖区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又要担负起初起火灾的扑救。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上有新突破。在各大网站和县以上主流媒体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载体,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各市州至少建立一个消防特殊教育基地,保安公司将消防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纳入保安员培训内容并组织考核。在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上有新突破。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并督促如期整改到位。着力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效能,10人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必须明确专职消防民警,配备2名以上消防协管员,负责派出所消防内勤工作和社区、农村的消防管理、宣传工作。组建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消防执法稽查支队,严格消防执法,在办理执法阻力大、执法到位难或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火灾事故等行政、刑事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责任落到实处。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各警种要坚持多警联勤,并实施严格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推动“防火墙”工程健康有序开展。此外,刘力伟副省长还就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执行落实、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和世博会、亚运会、省运会期间消防安保工作作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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