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和《都匀供电局团员、农电工发展为消防志愿者实施方案》有效消除电气火灾隐患,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现状,保证农村火灾形势稳定,提高农电工发现、预防电气火灾隐患和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切实履行好农电工作为农村、家庭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员、宣传员、信息反馈员”的职责,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农电工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方面的作用。11月24日,黔南州消防支队、都匀市供电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农电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州农电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此全面推动冬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开展农电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是各级、各部门宣贯落实新《消防法》和全国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农电工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农电工人员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宣传中的重要作用的有效途径。因此,各公安消防大队、供电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对本辖区内农电工的统计,摸清底数,掌握详情,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培训方案,按照“定人、定责、定时、定量”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和培训人员数量,切实抓好农电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此次培训工作各县(市)供电局负责组织、消防大队负责具体培训。
在组织培训过程中,要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农电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这一目标,有针对性地在课程设置、课时分配、教员安排等方面进行谋划,落实措施。同时,要严格考核制度,重在考实际操作,做到考核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保证考核质量,确保培训一个,合格一个。培训结束后为培训合格的农电工统一办理《贵州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此次培训为免费培训,各地不得收取任何培训费用,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大队领导责任。
各地在组织对农电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时,设置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要将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以及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培训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使农电工人员达到:能基本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懂基本防火灭火知识,懂检查检查住家户违章用电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能指导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敷置,能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协助和参与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贯等要求。
各地要利用农电工点多面广的优势,充分发挥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消防方针、政策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作用。按照《关于印发<都匀供电局团员、农电工发展为消防志愿者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公消通[2008]94号)要求,将辖区内农电工发展为消防志愿者,并填写《农电工消防安全培训登记表》,做好相关档案。(来稿单位:黔南州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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