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近日,生产、销售伪劣防火门的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康庄木制品加工厂负责人汪军,因涉案金额巨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2007年11月13日,巴州消防支队防火处、塔里木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中国石油塔里木一公寓楼建筑工地进行施工检查中,发现
该公寓楼楼梯间、管道井设置的乙级防火门做工粗糙。随即对安装的防火门进行了抽样检查。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现场判定该样品质量不合格。经查,该公寓楼选用的乙级防火门均系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康庄木制品加工厂生产,支队防火处依法对其木质白色防火门共计1312扇(价值金额41万多元)实施扣押。
鉴于该案件涉案金额已构成刑事责任,巴州支队将此案件移交巴州塔里木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处理。2008年10月,塔里木刑侦支队将此案犯罪嫌疑人汪军(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康庄木制品加工厂负责人)在内地抓获。2009年1月,巴州支队配合刑侦部门将其伪劣防火门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产品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在取得检验报告后移交塔里木公安局刑侦部门,作为量刑证据。
2009年6月25日,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汪军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确认,被告人汪军在没有任何生产防火门资质及相关手续情况下,生产不合格防火门并以假充真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239505.2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2009年8月3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汪军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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