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2009年6月5日上午,消防局召开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了5月份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了近期监督检查、地铁4号线消防验收、监督部门履职履责等相关工作。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局长李进,司令部参谋长李洋波,政治部副主任李文、防火部副部长张先来以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和防火部技术处、科研所、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门头沟、开发区等支队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队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火部建审处部署了各相关支队报送月报和季报的工作要求以及近期建审工作情况;防火部验收办公室部署了地铁4号线消防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政治部纪保处结合市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开展检查的通知》精神,对总队担负轨道交通建设消防行政许可和防火监督执法等部门、领导和官兵履职履责,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督察的情况进行了部署。司令部李洋波参谋长和防火部张先来副部长分别就相关支队做好灭火救援预案、配合地铁4号线消防验收、夏季防汛以及第二季度消防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李进副局长强调,一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建设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轨道交通大面积开工,是我市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是民生工程,以及轨道建设工程事故多发等方面,不能有等待和麻痹思想。二是各相关支队、有关部门和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开展工作,要依法履职履责,要按照消防局制定的相关标准和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做到规范、依法、严格的标准。三是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本部门具体工作。对月报季报、地铁4号线消防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向市监察局报送情况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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