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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9-01-20 14:04 出处:搜狐 编辑:@iCMS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入冬以来,西宁市降水量与历史同期相比偏少,平均气温偏高,林区森林火险等级明显提高,存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潜在危险。目前即将进入“春节”森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入冬以来,西宁市降水量与历史同期相比偏少,平均气温偏高,林区森林火险等级明显提高,存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潜在危险。目前即将进入“春节”森林防火高危时期,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西宁市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西宁市范围内的所有林区实施封山防火,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林区。各国有林场、绿化区、农村集体组织或个人所经营管理的林区,严格落实封山防火工作。

二、春节期间,呼吁广大市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内或林区边缘烧纸钱、点香烛、燃放鞭炮、煨桑、烧墓草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三、加强对学生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和对痴、呆、傻、精神病等理智不健全特殊群体及儿童的管理,落实好监护责任,因管理疏漏引发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及周边的乡镇、村,禁止烧荒、烧地堰、烧秸杆、废弃物料等一切用火行为。因生产、工程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生产性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违法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西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西宁市森林公安局森林火警报警电话:6301441。

西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00九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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