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入冬以来北京市的火灾形势和特点,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市委常委、市局局长马振川和副市长黄卫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春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后,消防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大火,确保北京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是迅速行动,多层面动员部署。为深入开展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局以市公安局名义印发了《2008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月活动方案》和《转发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的通知》,部署北京市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消防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冬季消防工作,重点夯实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基础;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了《北京市2008至2009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和《北京市今冬明春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
二是积极推动,迅速开展联合检查。积极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协调安监、工商、监察、城管等政府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分别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带队,针对火灾防控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同时,组织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督查组,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带队,对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据统计,截至目前,北京市共成立200余个联合检查组,分别由62位区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带队,40余个政府职能部门参加,检查社会单位4300余家,督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610余件。
三是严格执法,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消防局组织警力,严格按照公安部“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和“三条铁规”要求,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春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影剧院、夜总会、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养老院和医院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地下空间、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火灾防控薄弱地区的检查力度。会同治安、人口、文保、内保等部门及各公安分县局开展联合执法。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老旧平房、大屋脊房、筒子楼以及“六小单位”隐患查处力度,督促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冬季火灾防控措施。同时,组织发动多方力量在胡同区、平房区、大屋脊房地区,全面开展可燃物清理行动。据统计,“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月行动”进入第三阶段以来,共组织230余个检查组,出动警力3360余人次,检查和夜查社会单位4180余家,责令限期改正44起,实施处罚160起,责令“三停”单位5家,警告10次,罚款63万余元,督查整改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4590余件。
四是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声势。结合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等特点,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以及户外户内视频、公益广告牌等媒介,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提醒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冬季防火安全。针对城乡居民住宅区、农村地区、流动务工人员聚集区、建筑工地等火灾防控薄弱地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58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20万份;督促、指导居委会成立消防宣传小分队300余个,深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人员家中开展入户宣传。在北广传媒1.2万块楼宇电视、户外大屏播出冬季防火知识提示、消防公益广告100万条(次),联合希西名乔传媒广告公司和北京东鼎传媒广告公司安装8000块冬季防火消防公益广告牌。
下一步,消防局将继续组织力量,督促和推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月行动,狠抓各项冬季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全力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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