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从2008年开始5年内,将由该市消防总队牵头,会同国土房管、建委、规划等多个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为重庆市所有已建成投入使用和在建的高层建筑构建专门的火灾防控体系,提高重庆市高层建筑安全系数。
据了解,重庆市现有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8664栋,总数排名全国第二位,成为现代气息十足的大都市。林立高楼拔地起,安全问题令人忧。
为了有效防控高层建筑火灾,从今年5月开始,重庆市消防总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也被纳入了今年重庆市政法系统七大重点工作之一。
根据最新制定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方案,2008年内,消防部门将完成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高层建筑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所有高层建筑逐栋制定图文并茂的三维灭火预案,并计划在2010年前完成对高层建筑历史遗留火灾隐患的整改。
而重庆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单位将从源头上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进行把关。在进行建设用地规划时,消防扑救面、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硬指标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一律不核发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前,如果施工图没有经过消防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该工程将不准动工修建。
已经竣工的工程如果其他方面都没有问题,但只要被消防部门认定存在消防安全问题,验收不合格,也不能领取国土房管证。
此外,国土房管部门还将把消防安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重庆市综治办将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市安监局将把各单位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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