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赐贵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厦门市隧道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副市长潘世建、黄菱、裴金佳等出席会议。会议决定,改造隧道的电子监控系统,增加与消防部门监控平台的联网,建立隧道防火、灭火施救指挥中心。
作为一个多山的海滨城市,厦门堪称是一个“隧道博物馆”,目前全市运营的机动车通行隧道有5条,在建隧道11条,隧道单洞总长度为75.25公里,山岭隧道、海底隧道、城市浅埋隧道、过街隧道,一条条隧道方便了城市交通,隧道运营安全也引起全社会的深切关注。
这部“先行先试”的隧道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隧道的管理部门,规范了隧道车辆通行、隧道路政、养护和日常管理等。其中规定,将改造隧道的电子监控系统,与交警部门的综合监控平台对接,实现对隧道通行车辆的实时抓拍取证、车辆信息收集和道路交通诱导。在消防安全方面,会议决定同时改造隧道的电子监控系统,增加与消防部门监控平台的联网,建立隧道防火、灭火施救指挥中心,实现城市隧道科学管理系统。
会议认为,隧道安全关系民生,有关部门要发挥管理职能,加大合力,防范在先,加强隧道安全监管。要确保隧道坚固耐用,规范隧道安全标识,建立科学合理的日常管理制度,让老百姓享受安全、通畅、便捷的隧道交通,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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