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促进消防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行对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三类产品实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的制度。鹰潭市消防支队认真部署,广泛动员,采取多项措施全面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
支队先后组织召开市区内消防产品销售单位、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贯彻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对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三类产品,必须检查消防产品“身份证”,对未加贴“身份证”标识的,不得销售、采购和使用。同时,要在主流媒体大力开展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支队还在推进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前积极营造舆论,通过媒体和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消防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介绍讲解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进一步提高各企业对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的认识和了解,把推进产品身份证制度落实由消防部门“一家独唱”变为社会、企业“众口合唱”,营造推进制度落实的强大舆论氛围。
鹰潭组织专门检查小组对消防产品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未加施消防产品身份证标识和使用不符合消防产品身份证标识的消防产品,一律不得设计使用,一律不得通过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防止火灾隐患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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