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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根据自身受灾情况选择重建方式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07-01 08:29 出处:成都晚报 编辑:@iCMS
市政府于日前下发《关于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意见》后,6月30日,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都江堰市灾后农房重建将在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原址重建、集中自建、统一建设、异地安置和社会资金开发重

市政府于日前下发《关于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意见》后,6月30日,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都江堰市灾后农房重建将在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原址重建、集中自建、统一建设、异地安置和社会资金开发重建五种方式进行。而笔者6月30日在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了解到,许多受灾农户在了解《意见》内容后表示,将按照自身的实际受灾情况选择重建方式,对恢复重建后的生活充满信心。

市建委:通过重建促进长远发展

《意见》要求,都江堰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总体目标是建成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力争在2009年底前完成灾后农村住房的重建任务,2010年底确保完成开发性重建和统规统建的任务。

6月30日,市建委副主任袁辉介绍,都江堰市目前大概有20多万户灾毁农房住户需要安置。在重建过程中,要从长远考虑,把住房问题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解决,力争实现村民的收入多元化。

袁辉说,按照《意见》规定,重建方式分为五种,即符合规划原址重建:灾毁住房农户原宅基地点位符合灾后重建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可按震前已合法取得的宅基地面积重建;

按照规划集中自建:按照已审定的农村重建规划和相关乡村规划,当地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组织受灾农户将原分散居住的灾毁房屋宅基地按“拆院并院”的方式,集中规划重建,宅基地人均不大于30平方米;

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和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以每户人均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分配;

自愿搬迁异地安置:有创业能力、自愿举家搬迁的灾毁住房农户,其自愿放弃宅基地异地安居置业,由当地政府或“拆院并院”项目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在成都市范围内置业安居的,可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并享受入户和社保、医疗、就业、子女入学等待遇;

社会资金开发重建:按照重建规划,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集中使用,也可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开发重建。开发性重建的实施主体须按每户人均住房不低于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安置农户,并按规划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村镇干部:五种方式能满足需要

“这五种重建方式完全能满足我们的重建发展需要。”据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党委书记李晓明介绍,大地震使当地农户房屋损毁严重,但并未对青城山镇的山川、地貌等自然资源造成破坏,因此在灾后重建中,这些依然优越的自然资源完全有条件充分利用起来。在震前,青城山的产业定位就是发展高端旅游业,地震并未改变这一点,反倒是从客观上加快了发展高端旅游业的进程。

“以前我们只能算是开农家乐的小老板,但等到重建工作完成后,我既可以和街坊合伙自办旅游企业谋生,也可以到外来资金开办的企业去任职,肯定比目前发展前景要好。”泰安村7组的袁良军提到重建后的生活,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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