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天津市向灾区提供防火性能合格的过渡安置房和帐篷,市公安消防、民政、质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天津市生产过渡安置房和帐篷的防火性能专项检查。
据悉,目前天津市支援灾区生产过渡安置房和帐篷的企业达21家。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过渡安置房板材夹心材料和帐篷篷布材料。过渡安置房板材夹心材料的阻燃性能要达到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的C级要求,单面涂层帐篷面料的阻燃性能要达到民政行业标准《12m2救灾专用单帐篷》MZ/T011-2001的要求,双面涂层篷布的阻燃性能要达到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GA91-1995的规定。现场抽检产品送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逐一进行登记;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责令立即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夹心或篷布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民政、质检等部门。公安部消防局已将阻燃材料企业名单和阻燃性能合格的板材、泡沫塑料、织物的情况在《中国阻燃产品网》主页上公布,要求生产企业遵照执行,以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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