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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创建优质服务型的消防软环境,2008年,辽宁盘锦支队积极摸索执法监督新模式,全面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实现“权力消防”到“责任消防”的过渡。
年初以来,盘锦支队积极谋划2008年消防执法改革新举措,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具体执法行为当中,积极实现“权力消防”到“责任消防”的过渡,进而全面加强消防执法、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针对总队党委、盘锦市委软环境办公室的指示精神,把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当做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实施,意义十分重大。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加强以消防行政效能环境为重点的消防软环境建设,已成为决定消防部队能否取得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消防部队建设资金投入的主要因素,全体官兵特别是执法干部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此次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努力为盘锦的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支队党委就如何加强执法工作,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杜绝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不公、不严、不廉的问题,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指定、推销消防产品,介绍甚至直接参与消防工程活动的行为。要通过建立严格的制约机制和严厉的组织手段,加强约束和监督。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消防监督执法等问题,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机构警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等,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核评比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奖惩制度,努力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二是要强化官兵执法为民的思想,端正对消防服务职能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重点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培养广大监督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耍特权、抖威风、刁难群众”的问题,树立良好警风,更好地承担起为社会服务的责任。三要教育官兵更新观念,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坚决摒弃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摒弃习惯用指令、政令代替法律法规的旧式行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公正用权,使每个干部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上实现从“权力消防”到“责任消防”的转变。
支队党委强调:要从提高支队机关指导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巩固和发展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入手,强化机关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建设,用基层基础建设成果作为检验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作实绩和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把支队机关建设为观念新、作风实、能力强、效率高的机关。
在新的一年里,盘锦支队消防监督工作将继续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立足盘锦执法工作实际,推进盘锦消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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