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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广西河池金城江公安消防大队开出罚单,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的河池市万家怡园住宅小区1号楼扩建工程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罚款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唐谋处警告的处罚。
1月8日,河池市金城江公安消防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河池市万家怡园住宅小区1号楼扩建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后,大队立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河池市天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但是,公司负责人唐家榆置安全于不顾,视隐患如儿戏,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整改。金城江公安消防大队经复查后,遂将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唐家榆传唤到大队进行询问。在取得了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对河池市万家怡园住宅小区1号楼扩建工程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对河池市天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3万元罚款和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唐家榆处警告的处罚。
唐家榆拿到罚单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莫及,同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表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意见整改其消防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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