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民委等4部委组织调研组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消防工作调研。
07年3月,贵州省黔东南州党委书记廖少华等12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再次呼吁国家高度重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以木质结构建筑为主村寨的农村防火问题的建议”,引起了有关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专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贵州黔东南州进行调研。
7月7日至9日,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副处长马恩强、国家民委彭泽昌处长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在贵州省消防总队庞仲祥副总队长及省发改委、建设厅、省民委和黔东南州政府等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下,对黔东南州的黎平、从江、榕江、雷山等4个县的8个村进行了考察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全国最大的侗族鼓楼群黎平县肇兴乡的房屋结构、布局等,考察了潘老寨、皮林寨,查看了榕江县的岜沙村消防工作情况和巨洞村火灾后的重建情况,观看了雷山县的大塘村、陶尧村房屋情况,最后,调研组一行到达雷山县西江镇观看了千户苗寨。调研组一路认真观看了各村寨的消防宣传展板、火灾案例,查看了民族地区村寨的布局,房屋结构,消防水源,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生活用火和用电情况,电源线路,防火措施,火灾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村民的消防安全常识、农村宾馆的消防安全等情况。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多以木质房屋为主,由于居住密集、无防火分隔;木质房屋耐火等级低;靠山而居、缺少水源;用火方式落后;人畜混居,牲畜草料和粮食等易燃物随意堆放;电源线路老化;小孩、老人、弱智者用火不慎;消防基础设施不足,初期火灾不能得到迅速及时有效的扑救等原因,极易发生火灾。据统计,1991年至1996年间,黔东南州共发生农村火灾1459起,其中重大火灾114起,特大火灾69起,烧死261人,烧伤177人,损失十分惨重,每年火灾近二千户,1万余人因受灾而返贫致贫,许多人因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把火回到解放前”、“烧了一个寨,毁了一片林,苦了几代人”就是真实写照。雷山县陶尧村1999年发生大火,全村基本化为灰烬,直到今天还未完成重建。火灾还烧毁了大量的古村落、古民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如1999年2月27日晚,“侗族大歌”之乡——从江县高增乡小黄村因用火不慎引发特大火灾,烧毁房屋172间142户,867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96万多元,在此次火灾中,一座有着数百年历史的鼓楼被烧毁;2005年7月17日,被誉为“苗族环保第一村”的锦屏县河口乡文斗村使用电器不当引发重大火灾,受灾47户273人,烧毁房屋192间,部分被国内外专家学者称为最完整、最系统、最集中的清代林业契约文书被烧毁。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黔东南州探索出了一整套应对火灾的办法,出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建立健全了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村规民约、防火公约等,在全州普及“三大法宝”、“四个结合”、“五大改造”、“八个落实”等措施,使黔东南州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逐年减少,确保了火灾的稳定。2002年—2006年五年与1997年—2001年五年相比,黔东南州农村火灾平均发生起数由100.4起下降到64.6起,农村重特大火灾平均起数由9起下降到3.2起,农村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平均由801.35万元下降到438.45万元。
7月9日,调研组与黔东南州政府会议室,州委书记廖少华、州长李飞跃、人大主任罗亮权、政协主席李碧川等四大班子领导及州直各部门人员进行了座谈。调研组首先对黔东南州抓消防工作的力度和采取的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调研组认为,该州少数民族村寨火灾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消防经费投入缺口巨大。火灾形势非常严峻,抓好农村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从根本上解决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村寨消防安全问题已成为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调研组建议黔东南州要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着力加强消防工作。硬件方面主要包括优化建筑布局和构造;实施电改和灶改;加强消防设施、装备建设等三个方面。软件方面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履行管理职责,实行多户联防等制度,加强村民自治在防火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性的消防组织等。
针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村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表示将在办理人大建议的过程中,向有关部门汇报和反映该问题,并将采取其他形式积极呼吁解决。调研还写出专门报告,争取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和村寨整治工作建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并附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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