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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召开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议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07-12 11:08 出处:中国消防在线 作者:张世海编辑:@iCMS
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在乌苏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农村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建设厅、农业厅、消防总队领导及各州、市、地的公安、消防、建设部门领导108人参加了会议。

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在乌苏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农村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建设厅、农业厅、消防总队领导及各州、市、地的公安、消防、建设部门领导108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由于新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且地域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缺乏必要的消防经费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非常弱,农村一直是全疆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

贾帕尔·阿比布拉在现场会上说,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安定和谐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行政村要逐级明确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把农村消防工作任务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评范畴,与领导任期政绩考核挂钩,全面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农村消防工作措施到位。各级发改、综治、建设、农业、民政、广电、文化、教育等部门在部署新农村建设工作时,要征求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意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村镇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乡镇文化馆和村文化室建设、文明村镇评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范畴,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各级政府要积极将农村消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抓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抓好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阿不力孜·吾守尔主持,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许锋传达了全国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吴迪铭、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政委廉钰先后宣读了新制定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全疆农村消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阿西木阿吉在会上讲了话。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情况,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和田地区行署、哈密市、喀什市政府领导先后在会上作了农村消防工作经验发言。会上还举行了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向全疆854个乡镇赠送农村消防宣传“三品”(农村消防常识读本、光碟、磁带)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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