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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创收”燃气报警器该不该拆?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04-02 10:00 出处:半岛都市报 作者:刘兆球编辑:@iCMS
小区居民按照大门上的通知要求在燃气管道上安装了报警器后,物业公司紧接着贴出通知称报警器是“三无”产品,令居民们一筹莫展。4月1日上午,半岛都市报记者接到青岛市长春路1号居民反映后对此展开调查,物业公司称贴

小区居民按照大门上的通知要求在燃气管道上安装了报警器后,物业公司紧接着贴出通知称报警器是“三无”产品,令居民们一筹莫展。4月1日上午,半岛都市报记者接到青岛市长春路1号居民反映后对此展开调查,物业公司称贴通知是对居民负责,而安装公司在出示了全套的手续、材料后称,物业公司此举是在借安装“搞创收”。


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春路1号国隆新村的柯女士家中,一家人正一筹莫展地守在家里,不知道是该把这个报警器拆下来,还是继续留在上面。据柯女士介绍,大约十几天前,小区内几栋居民楼前和防盗门上同时贴了通知,称近期本市发生多起燃气泄漏事件,为了保证居民的安全,将于3月22日下午统一安装燃气报警器,要求各家各户家里留人。“通知的口吻和物业平时贴的通知一模一样,只是落款和公章非常模糊。”柯女士告诉记者,3月22日下午,只有80岁的老母亲在家,一男一女两名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安装,老人交了270元,让工作人员在燃气管道上装上了报警器。装上报警器的第二天,柯女士经过小区传达室时,发现保安正在贴通知,她上前一看,通知的大体意思是:近期接到居民反映,有人上门安装燃气报警器,经物业公司调查发现安装公司没有任何资质,产品也是没有生产批号的“三无”产品,让市民不要上当受骗。记者随后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部的王主任,据王主任介绍,之前贴在居民防盗门上的通知跟物业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咨询了这家公司及相关部门,认定这家安装公司是一家没有资质的企业,其产品也是“三无”产品,所以就在门口贴出了通知。


按照燃气报警器保修卡上留的地址和电话,记者找到了当初的安装公司———位于市北区的青岛某公司,该公司销售安装部的刘经理给记者提供了该公司的相关证件,称公司是具有合法资质的燃气报警器安装企业之一,和市政公用局及泰能集团都有合作协议,产品也都是经过权威认证和检测的,并不是“三无”产品。刘经理告诉记者,现在很多物业公司都把居民家中安装东西作为一种“创收”,本来他们这次安装想通过物业公司,这样的话,从贴通知之日起每天要支付给物业公司100元,但那天物业公司负责人不在,“这次是双方‘没配合好’。”对于安装公司的说法,物业公司的王主任称他从来没有和安装公司提钱的问题,也没见过任何安装公司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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