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日前,莆田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2007年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今年全市投入192万元资金,建设414个市政消火栓。同时明确了市自来水公司为建设单位,市建设局为责任单位。
由于历史原因,莆田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历史欠帐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市区应建737个市政消火栓,现有375个,欠帐49.2%。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面积逐渐扩大,公共聚集场所越来越多,现有的市政消火栓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为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莆田支队高度重视,不等不靠,勤请示、多汇报,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建议,得到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市政府将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摆上了重要的议事议程,组织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市自来水公司等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市规划局负责设计,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由市建设局负责建设经费。旧城区及己设水管的道路,按规定要设置消火栓而未设的,应增设消火栓;对新建道路,规划、建设等部门将其消火栓列入建设范围,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414个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完工,将有效解决市政消火栓历史欠帐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抗御火灾的能力,为莆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支队监督处陈向阳副处长作为市政消火栓的联络员,加强与建设、自来水等单位的沟通配合,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为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公共消防设施任务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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