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和省技术监督局(豫质监监发[2006]500号)关于《2007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省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和省消防总队有关要求,许昌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灯具、消火栓箱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活动。
这次监督检查时间从2007年元月15日起至2007年元月20日。检查范围和重点是许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应急灯具、消火栓箱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检查方法由支队防火处具体负责组织。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省技术监督局有关定期监督检查文件,按照《河南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的要求,认真完成任务。
三、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如有违犯,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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