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许昌市政府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紧密结合当前冬季防火工作实际,制定了《许昌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再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新高潮。
一是联合执法机制:冬防工作开展以来,许昌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王泽河为组长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了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系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期间,每月召开一次联合执法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各系统工作进展,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办公,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二是督查访查机制:按照防委成员督查分工有关规定,由防委成员单位负责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访查,了解工作进度,查找工作不足,指导工作开展。督查访查每个工作阶段不少于一次,其中节日和“两会”期间必查,每次督查抽查乡镇或局委不少于2个,单位不少于10个。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单位都及时写出书面汇报,报给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通报奖惩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工作报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材料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表彰先进,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消防评先资格。
四是隐患公告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在全面普查的工作基础上,将本地存在的火灾隐患典型单位或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相关情况,上报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办公室,并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利用舆论监督力量督促隐患整改。
五是经费保障机制: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期间,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下拔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共下拔专项整治资金40余万元,先后召开联席会议18次,由各级政府组织暗访督查8次,公安、安监、消防、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次。
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健全五项工作机制,有力的推动了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普查单位886家,发现火灾隐患1801处,责令“三停”46家,罚款20.8万元,行政拘留10人次。工商部门还对两家严重违法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实施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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