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县(市)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消防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等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当中,且消防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进行。
为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的防控火灾能力,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地区要求,在城乡建设时,根据消防规划要改造城市供水管网、修建消防栓、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各县(市)在2008年前必须全部完成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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