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2022消防品牌盛会20强入围名单 CFIC2022 第十五届消防品牌盛会 易招通牛企榜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消防救援总队等联合发布《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办法》,要求进一步从源头规范受理程序,提高受理效率,推动形成举报监管工作合力。
就举报受理基础能力建设,《办法》提出,有关部门应当明确承办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工作的机构,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举报事项依法受理;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工作信息化建设,鼓励建立健全举报受理信息外部接收和内部运转系统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数据整合、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为避免死亡事故举报核查过程中县级部门因种种原因受干扰较多等问题,有效监督、制约和震慑基层政府和部门组织参与死亡事故谎报瞒报,《办法》建立死亡事故提级举报制度,明确对于谎报瞒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向设区的市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根据事故发生行业、领域不同,向设区的市以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办法》明确,加强举报数据信息应用,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建立举报受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实行逐级报送,下级部门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本区域举报受理信息统计数据和受理类型、地域、行业等分布情况。
针对网络、电话、信函、现场等举报形式,《办法》进一步细化举报渠道受理准则,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做出受理说明,同时充分考虑无效举报、职业举报等现实问题,明确6种不予受理举报事项情形以及5种不予受理的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事项情形。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