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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暨《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举行。
据悉,2021年,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余起,广东省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超1500余起。今年以来,广东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55起,平均每天5至6起;发生高层建筑火灾702起,高层建筑火灾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电动车火灾及高层建筑火灾均呈上升趋势。
多部门联合监管 合力从源头破解“电动自行车之痛”
2021年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导致楼上5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22年2月8日,上海市普陀区一户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放在卧室内充电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2022年9月13日,东莞市东城街道一电动自行车维修点电动车锂电池充电故障起火,造成1人死亡。据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介绍,“部分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意识薄弱,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电池质量等各方面的原因发生了很多火灾事故。”8月8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行业部门的责任分工,首次明确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电动自行车连续纳入省年度省级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大力打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违法行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销售门店17586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539份,发现问题单位2065家,完成整改1545家,立案查处案件1413宗;其中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案件307宗,涉案货值102.48万元,罚没金额231.44万元。
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介绍,“从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在深圳、广州、东莞等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数字化号牌试点,6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应用,为电动自行车智能化管理打下基础。目前,全省除珠海市外都已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共登记合标电动自行车 600 多万辆,为 500 多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了临时牌证。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我们要求各地严格审核把关,对未获得 3C 认证的车辆或者与认证参数不符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发牌。”
市场监管局则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等措施,全面加强生产销售领域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查发现477款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认证有效证书共计1124张,涉及组织101个。
近年来,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放难”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逐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对于新建小区,住建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做好设计和施工建设工作。对于既有小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约有60%的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建设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建成充电端口超过22万个。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表示,电动自行车日常应用场景复杂,日晒雨淋,使用频次高,会出现电器老化、线路短路等问题,消费者目前普遍缺乏维修保养意识,是当下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商会发起并组织成立了“广东省电动车换购联盟”,换购联盟将联合广东省银联,于国庆前启动发布电动自行车3亿换购补贴劵。届时广大市民可线上领取价值300元的电动车专属置换劵,线下购车可直接抵扣。
推行“楼长”制 强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2022年9月16日下午3时48分,长沙市高度2为18米中国电信大厦外墙发生火灾。该大厦建筑高度218米,地上42层,地下2层,为超高层公共建筑。2022年7月27日,深圳市罗湖区华讯大厦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51层,同样为超高层公共建筑,所幸两场火灾均未造成人员伤亡。高层建筑火灾再次成为备受关注焦点。广东省目前共有高层建筑约10.2万栋,其中超高层建筑2474栋、高层公共建筑10041栋、老旧商住混合体1714栋、老旧高层住宅3381栋,目前消防部门已排查风险隐患2290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3家。
安全疏散被占用堵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不熟悉、部分高层建筑业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群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充电等为我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原因。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基于建筑特点,面临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实际困难。但一旦起火,涉及群众多,引起社会影响大。针对以上问题,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提升消防管理水平,确保消防设施系统完备好用,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处置,遏制重大火灾发生的重中之重。广东目前正在推行高层建筑消防“楼长”制度,确定管理人,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消除管理盲区;建立健全“一楼一档”制度,针对性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指引各地通过“粤商通”平台进行自查自改报备等措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对于业主、住户、使用人而言,物业管理单位要对其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发现的专有部分或者使用部分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以及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发动业主、住户积极参加,利用多种途径提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据悉,广东消防将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等高层建筑消防队伍,确保人员、器材到位,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实战能力,做到“救早、灭小”。同时,加强与辖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以及技术处置队的联勤联动和指挥调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一旦发生高层建筑火情,及时调派就近力量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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