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今年秋(冬)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夏季雨水充沛,杂草茂盛,可燃物增多,给森林防火工作增加了不利因素。为确保全年森林防火安全,鞍山市林业部门及时下发了防火通知,9月26日又召开了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制落实。特别是重点林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要坚决破除“秋(冬)季发生森林火灾机率小”的常规思维和麻痹思想,对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和发生森林火灾可能性不能低估,对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的特殊性不可忽视。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今年秋(冬)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是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明确森林防火区域和重点单位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要全方位、多角度展开宣传攻势,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营造林区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管理好野外用火,对高火险地区要确定专人,划区包片,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必要时可视情况发布禁火令。要加大对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护了望力度,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坚决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级政府适时组织人员加大对本地区高火险地段森林防火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火险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以人为本,加强培训,确保扑火安全。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武警突击队要强化扑火安全知识的培训,要提高扑火人员和广大群众科学扑火、安全扑火的技能,增强其应对突发情况和自救的能力,各级森林防火指挥员要科学指挥,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确保火灾发生区域附近群众和设施的安全。要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禁组织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坚决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从严追究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组织森林公安机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尽快侦破,严惩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对因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瞒报、迟报火情、组织扑火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伤亡的,要按照《辽宁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增强全市森林火灾扑救能力,鞍山市还组建了由150人组成的市武警森林防火突击大队,扑火服装、机具全部装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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