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农村牧区消防安全屏障,助力乡村振兴,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防范化解农村牧区火灾风险,全力提升农村牧区火灾防控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网络。以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消防工作长效机制为工作重点,采取“定网格、定责任、定专人”的形式,将消防安全责任逐层分配各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家庭,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消防管理机制,按照综合治理、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原则,认真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监督职责,及时掌握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建立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规的行为,指导群众加强消防常识学习,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加强专职消防员安全培训。集中力量持续抓好农村牧区防火试点工作,始终坚持农村牧区防火工作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村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能力,通过分片包干、联系督办等方式对所在网格区域负责,保证消防安全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明确管理人员,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
二、强化隐患治理,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农村牧区火灾特点,发动村委会、当地派出所、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进一步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向乡镇、村、户延伸,重点对村庄、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居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求立即责令整改,不断加大对农村牧区防火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将全市农村牧区划分成“三级”网格管理,对发现一般隐患和轻微违法行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现场监督整改到,将检查内容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形成检查、整改的动态式消防管理机制,同时引导农村牧区发挥自身力量,成立农村牧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农村牧区内每日开展消防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农村牧区用火、用电、用气和秸秆的管理使用,消防器材配置完好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上门进行一对一帮扶活动,督促居民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故事的发生。
三、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结合村容村貌改造、人居环境治理、能源建设、电网改造、乡村道路建设新农村建设工程,合理规划乡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建设,将居民住宅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根据农村牧区水资源情况,加强以消防泵、消防水池为重点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消防取水点建设,在村庄设置水源引导指示牌,结合消防网格化管理,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增设消防水源,拓宽消防通道,改善房屋布局,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管理。同时要求每个村庄都积极组建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设立村消防员,专职负责农村牧区日常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完好无损,进一步夯实农村牧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乡镇农村牧区消防安全工作自防自救体系。
四、强化消防宣传,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针对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点多、分散的特点,从强化消防教育、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农民消防素质方面入手,在宣传内容、宣传载体以及宣传的方式方法上下工夫,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有线电视、广播、收音机、报纸等载体,通过送消防知识“下乡”、普法工作、学校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在农村牧区中广泛进行防火灭火常识、火灾自防自救、安全疏散等知识的宣传。组织消防志愿者走进农村牧区开展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二十条》、《农村牧区防火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送入居民手中,教会其防火灭火知识,引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地提高农村牧区消防宣传的覆盖面,达到“教育一个群众,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消防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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