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1日起,新疆自治区将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逐步关闭联合验收中单项或部分单项验收的申报通道。
今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托“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验收机制,将建设工程审批验收由多个管理部门各自独立实施的专项审批验收模式,改为多部门联合验收模式,极大压缩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限,全程耗时不超过15个工作日,较原来缩短了20个工作日。
同时,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指引》《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细化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审批程序和相关工作流程。
据介绍,建设单位在通过“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实施联合验收前,可按照工作实际需求,向验收部门申请技术指导。据统计,自今年6月20日联合验收系统上线以来,全区已有176个项目、834个事项通过联合验收。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探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让更多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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