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作为消防救援工作不可或缺的战斗力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四个强化”,凝心聚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不断提升队员职业荣誉感和战斗力,激发这支队伍蓬勃向上。
强化思想,筑牢思想根基。职业精神是内在的精神动力,也是对职业的价值观和态度,支队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从提高政府专职队员思想认识的角度出发,加强队员的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正面引导和灌输,在队员头脑中树立服从意识和法纪意识,增强队员投身消防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及职业归属感和长期投身消防事业的信心。此外,支队还采取疏堵相结合的方式,将谈心、交心融入到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切实了解掌握队员思想、心理、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让队员放心、安心。
强化纪律,规范队伍管理。支队制定《宁波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专职干部、班长等系列管理体系,利用好每一级管理人,自上而下常态化对“人、车、酒、赌”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摸排清查。此外,支队按照《关于规范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文员被装发放的通知》要求做好被装购买发放,非工作时间不得穿着制服。严格证件使用管理,工作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严禁用于非法用途,离职后消防标识服饰和证件必须上交。
强化训练,提高业务能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队前需参加经过基础体能、业务理论和技能三大科目考核,所有考核科目的着装、操作及标准严格按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消防员入职技能训练》操作规程执行。入队后,各地按照训练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训练计划,加强各大科目训练,采取“指战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帮教捆绑的形式,指导队员开展体技能、装备使用、技战术选择等多方位训练,全面提升队伍灭火救援作战能力,同时开展辖区道路、水源、重点单位熟悉,并结合灭火救援应急预案,针对火灾处置对策开展实地熟悉演练,培养熟知辖区情况的“活地图”。
强化保障,激发工作热情。支队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完善逐年增资制度,各地财政核定经费超过支队规定标准的,可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考核奖励发放。此外,支队针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设立灭火救援突出贡献奖,分为特级奖、一级奖、二级奖、三级奖,奖励评定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可评定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奖励评定标准,落实配套的经济奖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岗位工作满8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工作满16年的授予银质纪念章;工作满20年的授予金质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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