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钢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各类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动态清零,7月14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钢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督促企业严格标准,认真对照应急管理部关于钢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8个重点事项,以及工商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或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企业必须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及时整改销号。
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企业突出重点,严格管控高风险作业环节,主要涉及:因环保等原因造成的临时性停限产、涉煤气作业、各类检维修作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临时性停限产期间,企业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共同研究制定停限产技术方案及停限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各类高风险作业,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各项规程及安全措施落实,确保作业过程得到有效管控。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措施,动态掌握本地企业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定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持续紧盯企业隐患问题整改。结合本地企业实际,不断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对于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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