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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月已减征16.77亿元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截至3月31日,我区自2月起已累计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6.77亿元。
“得益于自治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公司每个月减少医保缴费支出12.5万元。这项政策的实施对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重要作用。”4月7日,昌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程英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
据悉,这一政策涉及参保单位10万余户,缴费人员460多万人,若按最长期限5个月实施减征,预计将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6.41亿元。
自治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的来看,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有能力支撑减征政策,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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