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019年(第十二届)消防品牌专家评审 CFIC消防安全产业大会参会报名
进入3月以来,化工事故呈现多发态势。分析原因,有的是停工停业导致隐患累积,有的是复工复产过程中设备带病运行,有的是工人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保障缺失,有的是工厂车间现场管理混乱、基础不牢等。这些都指向了一个顽症痼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凌空蹈虚、摇摇晃晃。
无数教训表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导致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违规贮存、处置硝化废料,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全面提升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必须抓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由他律变自律,并通过高标准、严要求,倒逼企业履职尽责。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专门设置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一章节,足见其紧迫性、重要性。
要强化法治措施。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破解危化品安全困局的利器。要积极研究修改刑法相关条款,严格责任追究。推进制定危化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修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加大依法治理力度。
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强化精准严格执法。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要加大失信约束力度。“不信不立,不诚不行”。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体系。危化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承诺;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夹带、谎报、瞒报、匿报危险物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要强化激励措施。激励机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具有某种反复强化、不断增强的作用,与约束机制相辅相成。要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化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提高危化品生产贮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推动危化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内审机制和承诺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条件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