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位于段家滩路一超市发生火灾。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兰州支队拱星墩中队接到报警迅速出动,将火灾成功扑救,保护了超市大部分商品。
凌晨1点20分,拱星墩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3台水罐消防车赶赴现场。到达火场后通过向知情人询问和对超市四周细致的观察,确定着火部位位于超市东南角,超市内烟雾弥漫,为了便于战斗展开,指挥员下达了对卷帘门破拆的命令。门打开后,大量的浓烟向外涌出,从门内可以看到里面的火光。
中队官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施扑救,在迅速灭火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水渍损失,以保护超市大部分商品。经中队官兵奋力扑救,大火于2点10分被完全扑灭。在此次战斗中,中队人员发扬了“两不怕”的精神,从火灾现场抢救出一张价值3万元的银行存折、2张银行卡和1张身份证并移交给超市老板。苏彦同志在灭火时表现得十分积极、勇敢,在高温和热浪的熏烤、手部被玻璃划破的情况下还坚持进行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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