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茌平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茌平县各级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全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
一、政府承担起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任。
县本级和各乡政府对消防经费的投入有较大幅度增加,对加强消防农村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提供了充分物质保障。2006年度,茌平大队业务经费预算为25万元,较去年的20万元提高了25%。
3月28日,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推进基层和农村乡镇消防工作,主要包括个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建设,切实加强城镇专业灭火救援力量。已建成的博平镇、乐平镇专职消防队在2006年6月份前按消防员人数个人防护标准完成常规器材的配备和1台手抬机动泵、2部对讲机、1部车载台的配置,于2007年达到每队不少于一台车、10名队员;二是广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在建制镇建立各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加强农村乡镇抢险救援力量建设。三是推进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夯实农村、社区防火基础工作。开展社区消防建设达标活动,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完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业主和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二、公安消防部门努力拓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渠道。
3月22日,县公安局下发《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茌平县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坚持以民为本,努力拓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渠道。要求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灭火救援能力;加强农村火灾多发季节、大型农贸市场、集镇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检查监督,加大安全防范宣传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为确保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求全县公安机关要着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阻碍和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人和事。
三、有所作为是消防官兵共同的心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怎么办”为主题的调研活动在全市消防部队展开。茌平大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公安局组织公安干警、消防部队官兵积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怎么办”为主题的专题讨论活动,动员基层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干警兵,积极行动起来,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为找准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以便采取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工作方法和措施,茌平大队成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调研组,消防大队参谋徐学东、带领两名文职雇员进行调研,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到有关单位和基层乡镇调研和检查指导,特别就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及管理模式、乡镇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农村防火等课题,听取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和相关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同时将调研情况、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形成调研报告报支队防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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