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2022品牌盛会复选进行时 CFIC2021 第十四届消防品牌盛会 易招通牛企榜
1.问题描述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自消防水泵启动至泡沫混合液输送到保护区域的时间超过5min;
2)泡沫-水雨淋系统启动至各喷头达到设计流量的时间超过60s;
3)泡沫-水湿式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大于2min。
2.规范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51-2021)规定:
4.1.11固定式系统的设计应满足自泡沫消防水泵启动至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的要求。
6.2.6泡沫-水雨淋系统设计时应进行管道水力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雨淋阀开启至系统各喷头达到设计喷洒流量的时间不得超过60s。
6.3.9泡沫-水湿式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的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7.1.7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设置在泡沫消防泵站内无法满足本标准第4.1.11条的规定时,应设置泡沫站,且泡沫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泡沫站设置在防火堤内、围堰内、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区或其他爆炸危险区域内;
2当泡沫站靠近防火堤设置时,其与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罐壁的间距应大于20m,且应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3当泡沫站设置在室内时,其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应对措施: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响应时间与泡沫混合液输送管道长度、管径、走向等密切相关,应在设计阶段对管道进行详细的水力计算,计算时系统响应时间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取值,并适当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当计算后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响应时间无法得到保证时,应调整泡沫灭火装置的安装位置,缩短泡沫混合液输送管道长度,确保响应时间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单位在管道安装过程中,不能随意改变管道管径及走向,若确需做变更,应经设计单位水力计算复核,确认变更方案可行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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