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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批改作业”一样消除“日报表”中的问题隐患,通过“日点评”监管模式,把当天发现的问题当天解决。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构建直接监管领域“握指成拳、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监管模式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为破解“基层力量不足、专业人员缺乏、技术支撑不强,监管中易发生形式主义”等问题,该厅建立“日报表”“提示函”机制,以“日点评”为切入口,构建直接监管领域“大格局”监管模式,进一步压紧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压稳安全生产形势。
破解“不会管不敢管不善管”
对照“日报表”模板化指导
“机构改革后,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都出台了‘教科书’式的监管执法细则,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处理措施及依据、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据一目了然。”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工作人员指出,虽然有现成的监管执法细则,但在具体工作中发挥作用有限,“病根”是监管责任“上不及时、下不到位”,责任未真正落实。
为消除这一监管痛点,该厅党委“一班人”5次召集相关处室座谈讨论,深度剖析监管执法中“宽、松、软”问题根源,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建立“日报表”机制。
2021年8月30日,吉林省安委办印发《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日调度通知》,对“日报表”机制提出3项要求。一是层次范围明确,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属地直接监管情况按日上报。二是时间内容明确,工作日当天15时上报前一日检查情况。三是报送程序明确,各市(州)需把所辖县(市、区)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省应急指挥中心,省应急指挥中心把情况汇总后报送厅领导。
“农安县应急管理局在检查一危化品企业时,发现企业存在安全设施缺失、安全标识缺失等多项问题。”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品监管处处长刘庆利看完当天“日报表”后拿起电话“现场办公”,给该县相关负责同志提出要求,“你们上报的问题清单有遗漏,数据不准,马上再次核实。”
刘庆利告诉记者,通过“日报表”分析比对,对照前一天问题清单“回头看”,没有整改的隐患一目了然,同时也可直接了解属地应急管理局去企业查没查、发现问题隐患准不准、执法水平高不高、专业能力强不强等。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日报表”机制建立后的第一个月,市县两级共检查2532家企业(单位),发现问题隐患7374项,对17家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对9家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停产停业整顿、暂扣许可证等行政处罚。除省级检查的5家危化品企业交由属地应急管理局督导整改、1家企业被处罚之外,其余领域、其他行业企业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聚焦“管到位管精准管长远”
解析“日点评”清单化整改
该厅每日将基层监管执法“日报表”情况汇总,经监管业务处室点评分析后,发送到“监管工作群”和“省安委办工作群”。“日点评”模式应运而生。
按照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工矿商贸领域监管处室负责人每天17时前将“日点评”信息发送到“处长工作群”和包括各市(州)、县(市、区)常务副市(州)长、副县(市、区)长在内的“省安委办工作群”。这成为监管处室的“必交卷”。
“四平市在检查钢铁企业时,发现该厂粗轧区域有积水。生产区域内存在积水属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各地在检查钢铁、铸造企业时要将积水排查作为重点。”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处负责人梁法刚在“日点评”中“直入主题”且“举一反三”。梁法刚介绍,该省工贸企业14万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000余家,点多面广,“日点评”机制需天天坚持、一以贯之。
“企业不能总是重复出现同类隐患、反复整改,如醇提车间入口未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卸车场所未设置静电接地等。为确保隐患消除,建议立案处罚。”该厅危化品监管处向厅党委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一家有14项隐患的药业企业提出处罚意见。
“日点评”机制起到“整改一个、个个自查”“处罚一企、企企自重”的震慑效果。各地应急管理局监督执法人员沉入一线,用好“干部+专家”“夜查+杀回马枪”等检查方式,真正找出问题、消除隐患。该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对基层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直接提出处理建议,基层监管部门将处理建议发给地方政府领导和企业,既向当地政府和企业传导压力,也为基层监管同志撑腰,解决了“把检查执法当成例行公事,只拉弓不射箭”的问题。
狠抓“严通报严整改严追责”
印发“提示函”机制化督办
在完善监管执法长效机制上,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积极探索,压茬推进。
2021年11月29日,该省安委办印发市县两级监管工作“提示函”,直接“点将”各市(州)、各县(市、区)主要领导督办,实现安全生产追责问责“一竿子插到底”,推动属地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提示函”印发后,各地反响强烈。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同志纷纷表示,“提示函”让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有了“主心骨”、挺起了“腰杆子”,起到了带队伍、强素质的指导和练兵作用。
通过“提示函”机制化督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和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莲花山旅游区、桦甸市、洮南市等地应急管理局,共对17家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和白山市、通化市、靖宇县、舒兰市、柳河县等地应急管理局对9家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停产停业整顿、暂扣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发挥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强监管、严执法,是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领域遏制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反思监管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源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当前,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以直接监管领域“大格局”监管模式为抓手,紧盯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紧盯违法不放,严格闭环管理。
“各地已检查停工停产矿井101矿次,共消除问题隐患276项。”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通过“提示函”机制,可以更加直观看到各地在落实有关部署时出现的问题,帮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不走监管“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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