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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在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发现
①皇盛购物超市
②枫林三路1118号拆除作业现场
这两处
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
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当场要求立即停止作业
并对当事人处现场警告处罚
现场违规动火作业
据了解,皇盛购物超市位于高新区雷锋街道荷花塘社区,在重新装修的时候使用电焊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未配备灭火器,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
现场违规动火作业
位于雷锋街道枫林三路1118号一处过道在实施拆除顶部作业时使用氧乙炔焊作业,现场未采取动火作业现场保护措施,操作人员没有动火作业上岗证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
1、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2、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4、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5、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6、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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