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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
上海市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
针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未按规定持证上岗行为
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于2021年12月13日
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消防控制室管理)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且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并持证上岗,遵守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及其联动设施的功能,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管理单位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醒目位置,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操作人员信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消防控制室醒目位置公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维护保养期限和范围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2人值班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信用管理)
对单位和个人因违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按规定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共享,并依法实施相应惩戒。
去年8月1日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的管理方面作出相关处罚规定,但并不是所有的消防控制室都可据此处罚。
上海市这个规定算是地方法规,可以设置一些处罚条款的,在上海市内可以执行。但是它包括了所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也就是消防控制室只要无证上岗,都可能会被这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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