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CFIC2021 第十四届消防品牌盛会 易招通牛企榜
2021年底,国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将喀什列为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建设规划,喀什古城、香妃园、艾提尕尔清真寺等景区迎来新一轮的开发和建设。喀什古城景区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的生土建筑群,距今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维吾尔族传统建筑艺术的瑰宝。随着喀什地区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带动的住宿和餐饮业呈现多业态、多形式、多特点的发展趋势,景区、农家乐、民宿、夜市、酒吧快速发展,村民自建房改造的民宿不断增多,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等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其中,以打造“千家民宿”为口号的喀什古城民宿旅游发展将成为火灾防控的“薄弱点”。喀什支队立足于防灭火结合的管理思路,推动喀什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喀什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方责任,同时在古城景区内建立古城消防救援站,目前已投入执勤。
为了加强喀什古城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古城景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喀什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喀什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政府令颁布实施。这是规范喀什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它将为喀什古城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重要的法制保障,具有重大的立法意义和实践意义。
为尽快解决喀什古城景区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救援人员多次走进古城巷道开展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喀什市人民政府根据意见,并结合喀什古城景区实际,出台了《喀什古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施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办法》理顺了喀什古城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和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喀什市人民政府负责喀什古城景区的消防工作,由喀什景区管委会具体实施。规定喀什市应急管理局对喀什古城景区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规定喀什市政府各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办法》明确了喀什古城景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要求,喀什市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喀什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在古城景区主要出入口、重要景点等醒目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景区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疏散逃生路线路、消防站、紧急避难场所、消防水池、市政消火栓等。
《办法》强调了古城景区的火灾预防和火灾处置。要求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个人)、使用单位(个人)应向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并从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部门联动、街道社区救援、群众救援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另外,喀什市人民政府将古城景区内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纳入老城区改造规划,目前107个新建消火栓已经全部“上岗服役”,组织成立了6个义务消防队,配发了6辆灵活机动的消防摩托车和一批灭火救援器材。同时,建立“古城消防志愿者协会”,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让消防安全融入老城居民的生活,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人人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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