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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水雾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包括供水设施、管网及系统组件的安装、系统试压和冲洗、系统调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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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设施安装
供水设施主要包括泵组、储水箱、储水瓶组与储气瓶组的安装准备、安装要求和检查方法。
泵组
1.安装条件
安装前,设计单位需要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具备下列安装条件:
(1)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齐全;
(2)泵组及其控制柜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齐全;
(3)待安装的泵组及其控制柜具备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4)待安装的泵组及其控制柜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5)防护区或防护对象及设备间的设置条件与设计文件相符,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6)使用的水、电、气等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2.泵组的安装要求
(1)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法直接将泵组安装在泵基础上,或者将泵组用螺栓连接的方式连接到角铁架上。泵组吸水管上的变径处采用偏心大小头连接;
(2)高压水泵与原动机之间联轴器的型式及安装符合制造商的要求,底座的刚度保证同轴性要求;
(3)系统采用柱塞泵时,泵组安装后需要充装和检查曲轴箱内的油位;
(4)控制柜与基座采用不小于直径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少于4只螺栓;控制柜基座的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并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5)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3.检查方法
采用观察检查,高压泵组启泵检查。
储水箱
1.安装要求
(1)储水箱的安装、固定和支撑要求稳固,且符合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2)安装在便于检查、测试和维护维修的位置;
(3)避免暴露于恶劣气象条件、化学的、物理的或是其他形式的损坏条件下;
(4)储水箱所处的环境温度满足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的要求。必要时可采用外部加热或冷却装置,以确保温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2.检查方法
采用尺量和观察检查。
储水瓶组与储气瓶组
1.安装要求
(1)按设计要求确定瓶组的安装位置;
(2)确保瓶组的安装、固定和支撑稳固;
(3)对瓶组的固定支框架进行防腐处理;
(4)瓶组容器上的压力表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保持一致。
2.检查方法
采用尺量和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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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安装
管道是细水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管道安装也是整个系统安装工程中工作量最大、较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返修也较繁杂。因而在管道安装时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依据管道的材质和工作压力等自身特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并注意满足管网工作压力的要求。管道的安装主要包括管道清洗、管道固定、管道焊接等加工方法、管道穿过墙体、楼板的安装等。
管道清洗
1.安装要求
(1)管道安装前需要进行分段清洗。对于管道在工厂进行加工焊接操作,再运至使用地点安装的情况,若在加工地点即完成管道清洗,需要将清洗过的管道两端用塑料塞堵住。当采用此类管道进行系统安装前,必须检查所有的塞子是否完好,否则,需要重新进行清洗工作;
(2)管道安装过程中,要求保证管道内部清洁,不得留有焊渣、焊瘤、氧化皮、杂质或其它异物,并及时封闭施工过程中的开口;
(3)所有管道安装好后,需要对整个系统管道进行冲洗,当系统较大时,也可分区进行管道冲洗。
2.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具体管道清洗方法详见本节“系统冲洗、试压”的相关内容。
管道固定
1.安装要求
(1)系统管道采用防晃的金属支、吊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
(2)根据下表给出的最大间距进行支、吊架的安装,并尽量使安装间距均匀;
(3)支、吊架要求安装牢固,能够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及冲击;
(4)对支、吊架进行防腐蚀处理,并采取防止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2.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管道焊接等加工
1.安装要求
(1)管道焊接的坡口形式、加工方法和尺寸等,符合《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的有关规定;
(2)管道之间或管道与管接头之间的焊接采用对口焊接。系统管道焊接时,应使用氩弧焊工艺,并应使用性能相容的焊条。
(3)同排管道法兰的间距不宜小于100mm,以方便拆装为原则;
(4)对管道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2.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的安装
1.安装要求
(1)在管道穿过墙体、楼板处使用套管;穿过墙体的套管长度不小于该墙体的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高出楼地面50mm;
(2)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保证填塞密实。
2.检查方法
采用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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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喷头
1.安装条件
(1)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
(2)应采用专用扳手进行安装。
2.安装要求
(1)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逐个核对其生产厂标志、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
(2)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喷头安装高度、间距,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符合设计的要求;
(4)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
(5)带有外置式过滤网的喷头,其过滤网不应伸入支干管内;
(6)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粘结剂等作密封材料;
(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保护罩。
3.检查方法
采用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控制阀组
1.安装要求
(1)阀组的安装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的相关规定;
(2)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避免机械、化学或其它损伤,并便于观测、操作、检查和维护;
(3)阀组上的启闭标志应便于识别;
(4)阀组前后管道、瓶组支撑架、电控箱需要固定牢固,不得晃动;
(5)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m~1.6m,操作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6)分区控制阀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2.检查方法
采用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操作阀门检查。
其它组件
1.安装要求
(1)在管网压力可能超越系统或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的情况下,应在适当的位置安装压力调节阀。阀门应在系统压力达到95%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时开启;
(2)在压力调节阀的两侧、供水设备的压力侧、自动控水阀门的压力侧应安装压力表。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1.5倍~2倍的系统工作压力;
(3)当供给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压力大于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时,应安装压缩气体泄压调压阀门。阀门的设定值由制造商设定,且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和正确操作的永久标识;
(4)闭式系统试水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试验;
(5)细水雾系统的控制线路布置、防护,与系统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它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2.检查方法
采用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操作阀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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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冲洗、试压
为了避免喷头堵塞,细水雾灭火系统对管道清洁度的要求较高。同时由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工作压力较高,也需要确保管道安装后不出现漏水、管道及管件承压能力不足等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问题。要求系统在管道安装完毕并冲洗合格后进行水压试验,以检查管道系统及其各连接部位的工程质量;同时,要求在系统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吹扫,以清除管道内的铁锈、灰尘、水渍等脏物,保证管道内部的清洁,也避免管道内因为残存水渍而导致生锈。
系统管网冲洗、试压和吹扫的基本要求
在具备下列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在管网安装完毕后进行冲洗、试压和吹扫:
1.经复查,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吊架等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尺量检查。
2.准备不少于2只的试压用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试压冲洗方案已获批准。
4.隔离或者拆除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加设的临时盲板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有明显标志,并对临时盲板的数量、位置进行记录。
5.采用符合设计要求水质的水进行水压试验和管网冲洗,不得使用海水或者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进行试压试验、管网冲洗。
6.系统的试压和冲洗参考《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的相关规定进行。
管网冲洗
管网冲洗在系统管道安装固定后分段进行,管网冲洗通常采用水为介质。冲洗顺序为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按照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管网冲洗合格后,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并填写冲洗记录。
1.管网冲洗准备
(1)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2)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3)将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选择截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的管道作为排水管道。
2.管网冲洗
(1)冲洗要求
①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流量不小于系统设计的流速、流量;
②管网冲洗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低于配水支管;
③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④管网冲洗要连续进行。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用白布检查无杂质,冲洗方可结束。
(2)操作方法:采用最大设计流量,沿灭火时管网内的水流方向分区、分段进行,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
管网试压
1.水压试验
(1)试验条件
①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②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③试验用水的水质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kg。
(2)试验要求
①试验的测试点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
②管网注水时,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缓慢升压;
③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min。
(3)操作方法:试验前用温度计测试环境温度,对照设计文件核算试压试验压力。试验中,目测观察管网外观和测压用压力表,以压力不降、无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系统试压过程中出现泄漏时,停止试压,放空管网中的试验用水;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2.气压试验
对于干式和预作用系统,除要进行水压试验外,还需要进行气压试验。双流体系统的气体管道进行气压强度试验。
(1)试验要求
①试验介质为空气或氮气;
②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的试验压力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
③双流体系统气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0.8倍。
(2)操作方法:采用试压装置进行试验,目测观察测压用压力表的压降。系统试压过程中,压降超过规定的,停止试验,放空管网中的气体;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管网吹扫
1.吹扫要求
(1)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
(2)吹扫压力不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
(3)吹扫气体流速不小于20m/s。
2.操作方法
在管道末端设置贴有白布或涂白漆的靶板,以5min内靶板上无锈渣、灰尘、水渍及其它杂物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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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调试与现场功能测试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施工完毕,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完毕后进行。系统调试主要包括泵组、稳压泵、分区控制阀的调试和联动试验。
系统调试由熟知细水雾灭火系统原理和运行操作方法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要求,准备必要的调试装备。系统调试前需要根据系统的具体情况编写调试大纲,调试大纲包括调试内容、调试方法、调试步骤和调试检验装备。系统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需要填写调试记录,并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全部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同时,调试后要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使系统恢复至准工作状态。
系统调试准备
系统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及与系统联动的火灾报警系统或其它装置、电源等均处于准工作状态,现场安全条件符合调试要求;
2.系统调试时所需的检查设备齐全,调试所需仪器、仪表经校验合格并与系统连接和固定;
3.具备经监理单位批准的调试方案。
系统调试要求
水源、消防水泵及其控制柜的调试和检测详见本篇第二章的相关内容。
1.分区控制阀调试
分区控制阀调试按照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各自特点进行调试,调试前,首先要检查分区控制阀或阀组的各组件安装是否齐全,组件安装是否正确,在确认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后,进行调试。
(1)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
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需要在接到动作指令后立即启动,并发出相应的阀门动作信号。
检查方法:采用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分区控制阀,水通过泄放试验阀排出,观察检查。
(2)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
对于闭式系统,当分区控制阀采用信号阀时,能够反馈阀门的启闭状态和故障信号。
检查方法:采用在试水阀处放水或手动关闭分区控制阀,采用观察检查。
2.联动试验
对于允许喷雾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至少在1个防护区进行实际细水雾喷放试验;对于不允许喷雾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模拟细水雾喷放试验。
(1)开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内容与要求
进行实际细水雾喷放试验时,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检查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喷头是否喷出细水雾,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
进行模拟细水雾喷放试验时,手动开启泄放试验阀,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检查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
检查方法:采用观察检查。
(2)闭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内容与要求
闭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可利用试水阀放水进行模拟。打开试水阀,查看泵组能否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
检查方法:打开试水阀放水,观察检查。
(3)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功能测试
当系统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时,可利用模拟火灾信号进行试验。给出模拟火灾信号,查看火灾报警装置能否自动发出报警信号,系统是否动作,相关联动控制装置能否发出自动关断指令,火灾时需要关闭的相关可燃气体或液体供给源关闭等设施是否联动关断。
检查方法:模拟火灾信号,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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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验收
系统的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
系统验收主要包括对供水水源、泵组、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控制阀、管网和喷头等主要组件的安装质量验收,以及对系统的功能验收。通过系统验收来保证系统主要组件的功能达到设计要求,为以后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系统验收合格后,需要将系统恢复至正常运行状态,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和系统工程验收记录。系统验收不合格者,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主要组件的验收
系统验收的验收资料查验内容和要求详见本篇第一章的相关内容。泵组和系统水源的验收、系统管网和喷头的验收内容、方法及要求详见本篇第二章和第四章的相关内容。
1.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
(1)验收内容与要求
①瓶组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和标志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②储水容器内水的充装量和储气容器内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储存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③瓶组的机械应急操作处的标志符合设计要求。应急操作装置有铅封的安全销或保护罩。
(2)验收方法
验收内容“①项”采用对照设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等进行观察检查;“②项”采用称重、用液位计或压力计测量;“③项”采用观察检查和测量检查。
2.控制阀组
(1)验收内容与要求
①控制阀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和启闭标志等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②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组能采用手动和自动方式可靠动作。
③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组能够采用手动方式可靠动作。
④分区控制阀前后的阀门均处于常开位置。
(2)验收方法
验收内容“①项”,采用对照设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等进行观察检查;验收内容“②项”,采用手动和电动启动分区控制阀,观察检查阀门启闭反馈情况;验收内容“③项”,将处于常开位置的分区控制阀手动关闭,观察检查;验收内容“④项”,观察检查。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
1.模拟联动功能试验
(1)试验要求
①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能正常动作,并应能在动作后启动泵组或开启瓶组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②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能正常开启,并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③系统的流量、压力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泵组或瓶组及其它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⑤主、备电源应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切换。
(2)检查方法
①试验内容“①、②项和④项”,利用模拟信号试验,采用观察检查;
②试验内容“③项”,利用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通过泄放试验,观察检查;
③试验内容“⑤项”,模拟主备电源切换,采用秒表计时检查。
2.开式系统冷喷试验
(1)试验要求
除符合上文模拟联动功能试验的试验要求以外,冷喷试验的响应时间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方法:自动启动系统,采用秒表等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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