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导语
营改增后,自然人挂靠建筑企业承接业务,该如何规避税收风险?合同签订有什么技巧?实操要点又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1、签订劳动合同
将自然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劳动合同,被挂靠方将自然人挂靠方聘为项目经理,劳动期限是该挂靠项目预计完工的期限,合同中约定项目完工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设立项目部
在项目所在地必须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设立项目部,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被挂靠方的人员,否则认定为挂靠行为。
3、项目经理负责制
被挂靠方对自然人挂靠方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实操要点如下:
第一,实行统一的合同签订和合同管理制度。
被挂靠方的建筑企业必须实行统一的采购合同会签的制度,以便防止虚假采购行为的发生,从而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具体操作如下:
1、建立合格供应商储备数据库
让挂靠方将与其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呈报给被挂靠方法律部,由被挂靠方与其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约定材料的品种、技术标准和产品型号,内部协议采购优惠价格,将该供应商纳入被挂靠方的合格供应商储备数据库,供今后挂靠方采购材料的可供供应商选择对象。(注意:也可以挂靠方自己选供应商。)
2、被挂靠方实行统一的合同签订制度
挂靠方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从被挂靠方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储备数据中挑选,挂靠方实施项目中涉及的进项类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由被挂靠方法律部或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审核、评审、签订和建档管理。签署进项类合同时,统一采用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定稿的合同文本。未经被挂靠方盖章并备案的进项类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特别注意:被挂靠方一定要有固定的各类合同版本)。
3、被挂靠方实行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签订进项类合同时,挂靠方必须向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或法律部提供中标项目投标文件完整的工作量清单,以便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或法律部就中标项目工作量和进项类合同采购量进行核实。与供应方签署的进项类合同一式五份,合同管理部留原件三份建档备案,挂靠方施工现场留原件(副本)一份存档,另原件(正本)一份为进项类合同供应方留存。被挂靠方合同管理部对挂靠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项类合同履行实行审核与监督,对挂靠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当行为有指导其整改的职责。
4、视同为合同性质凭证的管理
在税法上,采购定单、发货单、提货单、验核、货确认单和结算单是视同为合同性质的凭证。由于挂靠方拥有材料设备物质的采购权和定价权,所以被挂靠方应实行材料员派遣制度,对挂靠方实施项目中进项类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涉及相关采购和租赁业务的材料和设备的入库及出库进行现场清点,填写好验收确认单,一式四份一份留挂靠方,一份留给供应商,一份留给被挂靠方的法律部或合同管理部门管理,一份留给被挂靠方财务部作为付款和收取增值税发票的依据。
第二,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收付结算制度。
1、实行专门的账户共同管理
挂靠项目所有的收支项目,零星支出除外,都必须通过被挂靠方的账户进行走账。如果被挂靠方与挂靠的项目不在一个市辖区内,或跨省或在一个省内跨市县区,则被挂靠方在挂靠项目所在地选择一家银行,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开设一个临时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项目部专属账户),本项目的所有资金收付结算通过该临时结算户进行,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挂靠方享有挂靠项目财务收支、核算的审批权。甲方享有监督审批权。涉及财务支付款项时,须被挂靠方和挂靠方双方领导共同履行审批签字手续后方可支付。
同时该项目部专属账户收付款的短信通知,必须绑定被挂靠方的财务负责人和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以及挂靠方主管领导的电话号码,以便挂靠人和被挂靠方都可以监管到项目部专属账户的资金变动。
2、被挂靠方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
被挂靠方对挂靠项目必须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挂靠方就本挂靠的项目所发生的材料设备费、人工费、机械租赁费和管理费用,必须取得正规的合法票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交回被挂靠方进行会计核算,也就说,挂靠方必须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建账对该挂靠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挂靠方不进行会计核算,最后体现的项目利润全部在被挂靠方账上。
3、实行统一的物质采购制度
挂靠方代表被挂靠方或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从事材料设备的采购和议事,必须由被挂靠方和挂靠方共同管理的临时账户统一付款给供应商。
项目部发生的一些零星采购辅料可以设立一定的额度,例如5万元或两万元以下的备用金管理制度,由挂靠方垫钱采购回财务部报销,但必须要有供应商填写并盖章的销售明细清单。(注意:实践中不可能被挂靠方去采购,本文中“实行统一的物质采购”是指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从时采购活动。)
4、采购款支付的时间
对于项目所用的主材和设备采购款支付时间,被挂靠方的财务部必须凭项目部派遣的材料员传递回来的验货确认单和采购合同审核无误后,在收到供应商开来的合法票据再付款。
第三,自然人挂靠方从项目赚取利润的提取方式。
包工头或自然人挂靠方要将其赚取的利润从被挂靠方的建筑企业账上提取出来,必须通过以下方式:
1、被挂靠方每月给自然人挂靠方预发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被挂靠方的建筑企业账上属于挂靠方分享的利润扣除为挂靠方预发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剩余部分,平均分摊到工程预计完工的年限,通过年终奖的方式进行发放。该年终奖要依照年终奖的税收政策计算并扣除个人所得税。
3、自然人挂靠方成立建筑材料贸易公司、设备机械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通过这些公司与被挂靠方签订合同,在满足四流(或三流)一致的情况下,为被挂靠方开具合法的票据进成本。
4、充分用足国家税收政策,将为项目工程发生的一些期间费用尽量进项目成本。
第四,实行统一的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被挂靠方对挂靠方设定项目的收入指标、成本指标和利润指标,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质量目标责任状》和《安全目标责任状》,挂靠方负责项目的生产安全、质量和管理,接受被挂靠方的监督管理,在被挂靠方制定的生产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下开展工作。
扫描二维码,关注慧聪消防网官方微信,消防人聚集于此,您还不来?
精彩评论